最新文档

·一外企凭“假条”开除员工 (06-11-30)
·因抽烟被公司炒了“鱿鱼” 单位解 (06-11-30)
·省高院下文:无特殊情况 辞职不承 (06-11-30)
·雇主未按约定付工资员工有权随时解 (06-11-30)
·拖欠工资辞职无需提前30天 (06-11-30)
·企业克扣工资,我能提前辞职吗 (06-11-30)
·怀孕女工自行离开有毒岗位可否予以 (06-11-30)
·工伤劳动者严重违纪可辞退 (06-11-30)
·员工替人打考勤卡被公司开除 (06-11-30)
·合同期满就能解雇怀孕妇女吗 (06-11-30)
·试用期内与患精神病职工解除合同行 (06-11-30)
·濒临破产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吗 (06-11-30)
·什么是预告性辞退? (06-11-30)
·公司拖欠保险提出辞职可以吗? (06-11-30)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 (06-11-30)

热门文章

·合同期满就能解雇怀孕妇女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开除该获多少补偿金?
·濒临破产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吗
·试用期内与患精神病职工解除合同行吗
·员工替人打考勤卡被公司开除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省高院下文:无特殊情况 辞职不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拖欠保险提出辞职可以吗?
·一外企凭“假条”开除员工
·什么是预告性辞退?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因抽烟被公司炒了“鱿鱼” 单位解雇员工还须举证
·拖欠工资辞职无需提前30天

快速导航

个人简历
简历表格
简历范文
简历模板
简历格式
简历封面
简历下载
求 职 信
自 荐 信
辞 职 信
毕业论文
自我介绍
合同范本
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
思想汇报
心得体会
招聘选拔
企业文化
激励机制
薪酬福利
人才测评
培训发展
绩效考评
组织沟通
激励游戏
经典案例
求职信息
求职技巧
求职面试
求职报告
求职案例
职场顾问
职场新人
职场丽人
职场礼仪
职场攻略
职场故事
职场笑话
职场测试
求职广场
职场天地
个人简历
常用范文

相关文章

·一外企凭“假条”开除员工
·因抽烟被公司炒了“鱿鱼” 单位解雇员工还须举
·省高院下文:无特殊情况 辞职不承担违约责任
·雇主未按约定付工资员工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拖欠工资辞职无需提前30天
·企业克扣工资,我能提前辞职吗
·怀孕女工自行离开有毒岗位可否予以解聘
·工伤劳动者严重违纪可辞退
·员工替人打考勤卡被公司开除
·合同期满就能解雇怀孕妇女吗
·试用期内与患精神病职工解除合同行吗
·濒临破产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吗
·什么是预告性辞退?
·公司拖欠保险提出辞职可以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
当前位置:主页>劳务与法>劳动争议>辞职解雇> 你正在阅读离职争议列入立案范围

离职争议列入立案范围

  据江西省人事厅对外公开披露的数据,我省自2004年10月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以来共接待来人来访800多人次,涉及人事争议案件500多件。已接受来访的争议案件中,有两成多是因自动离职处理引发的人事争议。

  自动离职争议成法律“盲区”

  15日,在省直单位从事人事工作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单位对擅自离岗出走、请假逾期不归的工作人员,按照自动离职处理,其做法无可非议。但由于自动离职引发的人事争议案件未纳入法院审理人事争议立案范围,实际上形成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盲区”,对用人单位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一些用人单位处理此类问题时,钻法律没有监管“自动离职”争议的空子,滥用自动离职这一处理手段,同时还带有十分苛刻的处罚条件,如扣压个人的人事档案、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账号等,名目繁多。当事人为了讨一个公道的说法,要求人事争议仲裁,由于不属立案范围,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爱莫能助,而基层法院也由于此类人事争议未经人事仲裁或已裁决为“不属立案范围”,也不予立案受理。

  自动离职应列入立案范围

  李先生告诉记者,据最高人民法院最近的解释,人民法院受理的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争议有三种: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辞职、辞退”是专门针对事业单位“老人”而规定的,“履行聘用合同”是专门针对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而规定的。但现实中,许多事业单位中的“老人”,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潮中,先吃了“螃蟹”,走上了市场;有的是办了辞职或辞退手续,由于多方面的因素,按“自动离职”处理的,也不乏其人。

  “从有利于人才流动的角度来看,不能一棍子打死。”李先生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将“自动离职”列入人事争议仲裁立案范围和人民法院立案范围。


推荐给朋友:

Copyright © 2006-2007 gold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金领人力资源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