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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切莫钻《劳动合同法》空子
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智联易才在我市联合承办了“新人力”高峰论坛,向市内企业宣讲《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劳动保障部相关官员告诫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切莫钻其漏洞。
昨日参加论坛的市内企事业单位代表共600多人。现场进行讲演的官员、专家有: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国家劳动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吴道槐、劳动保障部法制司法规处调研员吕鸿雁、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等。
目前,很多企业感觉《劳动合同法》加重了他们的责任,打算赶在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裁减10年工龄的老职工,或者想办法避免连续订立合同。对此,出席昨日论坛的官员和专家都认为,这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
新法规定,在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于这个条款,企业可以找出漏洞,如中间隔个三天五天、一个礼拜两个礼拜再订合同。”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官员说,劳动者一旦提出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不会坐视不管企业的恶意规避。
而对于眼下许多企业学《劳动合同法》,目的是想钻漏洞,以所谓“合理”地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心态,国家劳动保障部相关官员也直言不讳地指出,这很不正常、不健康,是对法律的一种不尊重。
“一旦法出来以后,不是说钻法律的空子,而是要去严格地执行。”该官员说,事实上,《劳动合同法》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专门用了14条的篇幅,约定了用人单位违法须付出的代价,包括在多种情形下要接受赔偿、行政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还有4个月就将生效,为避免与旧规发生冲突,国务院法制办与劳动保障部正在着力清理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件,”劳动保障部官员还透露说,在10月将在国务院层面清理一批,各省区市的劳动部门也会对相关法规进行清理。劳动保障部拟在年底前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实施细则。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卢建辉在论坛致辞中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部门将不折不扣地依法办事,决不会手软,企业主们千万不要让自己的企业与法律对抗。
企业人事主管学法忙
“最近,我的主要工作是到处听专家讲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将实施,市内企业的人事主管忙于学法。但昨日,记者对参加高峰论坛的企业代表进行调查时发现,不同企业对新法所抱态度并不一样。
一类:忙修正企业规章制度
“我们非常重视《劳动合同法》,正在修正和完善企业内部一系列规章和管理制度,”江苏一建重庆分公司人事主管黄先生说,公司很多常规性的管理手段,都需要在《劳动合同法》下进行重新审视。
他认为,新法可以提升企业的人力管理资源质量,推动和谐稳定的新兴劳动关系,“一个想在市场竞争中得到持续发展的企业,必须是一个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企业、一个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的企业,同时它也是一个知法、懂法的企业。”
智联易才公司人士说,目前市内一些大型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相当重视,最近纷纷邀请专家为自己的中高管人员进行权威解读。人事干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她首先要做的是修正之前企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辞职赔偿金的内容。
二类:负担沉重边学边观望
“我们企业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社保和经济补偿金了,”昨日论坛的间隙,一家印务公司的人事主管李女士说,真要按新法,为所有员工买齐“五险”,将使企业负担沉重。目前在该企业,只为职工买了养老险,其他四种社保都没有买。
而参会的一些企业代表向记者说,目前,他们企业裁员几乎没有经济补偿,“一旦《劳动合同法》实施,我们将很难承受大增的人力资源成本”。这些企业的人事主管们感慨地说,现在是一边学法一边观望,主要看政府态度,如果政府执行严格会赶紧改,如监督不到位则能混就混。
三类:新法很可能是一纸空文
“以前只在报纸上看到过对《劳动合同法》的介绍,但对具体内容并不熟悉,”市内一小型企业老板昨日听专家讲解后说,他对新法的反应是“漏洞太多,监督难,执行难,很可能只是一纸空文。”
“如果政府能够对每个企业都能公平监督,那当然是好事。”他说,但问题是政府根本不可能去检查每一家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执行情况,那就会有机会让企业钻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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